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扶持政策。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4、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经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业务,拟定本市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组织拟定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中央、省转移支付相关社会保险资金和市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参与拟定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定应对预案,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我市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选拔培养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定吸引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定居和创新创业政策。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8、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拟定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定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机关及下属9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为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市社会保险局、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事业单位7个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东风轮胎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事考试院、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全系统编制人数246人,实有在职人数222人,离休2人,退休人员166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我部门预算总收入7281.56万元,总支出7281.56万元,较2023年预算总收入8912.02万元减少了1630.46万元,减少了1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湖北省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本年不在我部门编列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4年我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7281.5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8912.02万元相比减少了1630.46万元,减少了1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湖北省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本年不在我部门编列预算。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281.5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较2023年相比减少了1630.46万元,减少了1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湖北省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本年不在我部门编列预算。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81.56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了1630.46万元,减少了1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湖北省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本年不在我部门编列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部门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4 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18.14万元,较上年减少1.15万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故预算数相应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7.49万元,较上年预算7.18万元增加0.31万元,增加4.32%。公务接待费主要依照相关规定用于部、省人社部门和有关单位来我系统视察、督查、检查、考察人社工作等公务接待。主要是本年新增了事业单位面试、人才引进面试、三支一扶面试邀请异地考官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0.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6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46万元,减少12.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十堰市东风轮胎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处1.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本年不再编列。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全系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31.65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01.93万元,减少了1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湖北省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本年不在我部门编列预算。其中:办公费65.75万元、印刷费8.18万元、咨询费5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7.5万元、邮电费13.66万元、物业管理费0.6万元、差旅费25.3万元、维修(护)费10.6万元、租赁费0.2万元、会议费4.8万元、培训费24.79万元、公务接待费7.49万元、劳务费15.6万元、委托业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33.05万元、福利费41.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2.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7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4.3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4.38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计划采购办公设备及打印纸1批。
1、货物类政府采购14.38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4.38万元,增加100%。
2、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
3、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全系统2023年底有公务用车3台(人社局机关3台),业务用车3台,(东风轮胎退管处2台、考试院1台),2024年预计无变化。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7281.56万元。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年度整体目标是:
目标1: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目标2:健全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保体系。
目标3:建设高素质有活力的人才队伍。
目标4:构建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新型劳动关系。
目标5:打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27个,其中:本级项目27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199.88万元:
项目1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补贴项目,金额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全年围绕产业集聚、技能培训、科研创新、企业孵化、求职招聘、金融服务、信息支撑等,通过招商引资、宣传推介、信息化建设等手段,实现产业集聚、服务企业、培育市场、吸引人才,为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项目2 :工伤认定调查、劳动能力鉴定专项项目,金额1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抓好工伤保险领域的扩面参保、工伤预防、基金管理、认定鉴定、待遇享受和权益维护等重点工作 。
项目3 :人社工伤职保行政诉讼案件费项目,金额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规开展法制审核,认真落实营商环境重点任务。
项目4 :职称评审费项目,金额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认真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精神,不断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环境。
项目5 :“支农支教支医扶贫”人员招考经费项目,金额3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强化政策引领,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工作。
项目6 :人事档案整理经费项目,金额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对市直政府口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查借阅、接收、转递等管理工作。
项目7:社保基金监督项目经费项目,金额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开展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强化基金监督专项检查,落实两指考核相关工作,提升基金监督精准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督促县区加强基金监督机构建设。
项目8:人才公共服务专项经费项目,金额22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7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以“高精尖缺实”为重点,着力做好招才引智各项工作。
项目9:就业创业管理经费项目,金额70.7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73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落实三年城镇新增就业等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保障重点企业用工,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
项目10: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经费项目,金额67.3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3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对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考核、申报和评估工作,加强对各类职业考评人员、题库专家队伍建设,考评等高级技能人才服务工作,满足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更好地为十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项目11:工伤认定辅助调查项目,金额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利用其专业性强、网络覆盖面广、反应速度快的优势,辅助人社部门开展工伤认定调查,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工伤认定质效。
项目12:事业招考经费项目,金额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事业单位招考任务,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推动十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