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011080851/2024-05096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17:26:02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文号

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根据市委编办批复,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宣传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负责受理、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协调区域性和行业性劳动人事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劳动人事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仲裁案件文书、档案等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事业单位。按市委编办文件,仲裁院配院长一名(正科级),配副院长职数两名(副科级)。2021年底,根据市编办《关于市人社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十编办发〔2021〕53号)文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划转并入我单位,2022年根据市委编办随军家属安置文件,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实有在职14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单位预算总收入345.06万元,总支出345.06万元,与2023年单位预算相比,总收入和总支出都增加9.67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经费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45.06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9.67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经费纳入预算。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45.0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2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9.67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经费纳入预算。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06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1.75万元,增长0.45%,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经费纳入预算。

(1)基本支出255.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6.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性津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14.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待遇补贴支出。

(2)项目支出90万元。其中以钱养事经费16万元,劳动仲裁办案专项经费4万元,金保工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70万元。主要用于指导、协调区域性和行业性劳动人事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劳动人事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仲裁案件文书、档案等管理工作;全市社会保障卡新增卡的采集、发卡、后台管理等社保卡综合服务工作;全市“金保工程”数据中心机房硬件维护、软件维护、水电费、专线租用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24万元,较上年度0.27万元减少0.03万元,下降11.11%,其原因为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度持平,无增减变动。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0.24万元,较上年预算0.27万元减少0.03万元,下降11.11%,其原因为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15年公车改革保留我单位公务用车0台,平均已行驶0万公里,随着车辆老化,维修费用逐年增加,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0万元,比2023年0万元,增加0%。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该事业单位2024年安排的公用经费预算14.79万元,比上年度15.12万元减少0.33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3.06万元,印刷费0.20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1.50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差旅费0.30万元,维修(护)费0.30万元,租赁费0.2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54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劳务费0.20万元,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工会经费2.06万元,福利费2.5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22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未发生增减变化。其中:

1、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

2、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

3、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其他车辆、大型专用设备等国有资产。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有3个,其中:本级项目3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金额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万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1 :以钱养事经费,金额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750件仲裁案件的办理,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电子社保卡签发率达到40%、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项目2 :金保工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金额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保障机房正常运转,保证金保工程系统正常运行。

项目3 :劳动仲裁办案专项经费项目,金额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专职仲裁员办案补助的按月发放和兼职仲裁员、记录人员办案补助的按件发放,完成3200份标准仲裁文书的印制,完成文书的邮政专递送达和登报公告送达。

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日常运行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