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文字说明

索引号
011080851/2024-05098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17:31:17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文号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正文部分)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扶持政策。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4、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经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业务,拟定本市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组织拟定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中央、省转移支付相关社会保险资金和市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参与拟定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定应对预案,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我市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选拔培养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定吸引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定居和创新创业政策。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8、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拟定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定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正县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17个机构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职工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档案管理科、人事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5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科科长1名、工会主席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1名。目前实有行政编制在职人员53人,工勤编制4人,退休人员76名,离休人员2名。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我单位预算总收入2473.94万元,总支出2473.94万元较2023年相比增加了623.74万元,增加了25.2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才公共服务项目经费增加;二是本年新增项目就业创业管理经费、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经费、工伤认定辅助调查经费;三是在职人员新增4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4年我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47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73.9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与2023年相比增加了623.74万元,增加了25.2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才公共服务项目经费增加;二是本年新增项目就业创业管理经费、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经费、工伤认定辅助调查经费;三是在职人员新增4人。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73.94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623.74万元,增加了25.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人才公共服务项目经费增加;二是本年新增项目就业创业管理经费、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经费、工伤认定辅助调查经费;三是在职人员新增4人。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73.94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623.74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人才公共服务项目经费增加;二是本年新增项目就业创业管理经费、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经费、工伤认定辅助调查经费;三是在职人员新增4人。

(1)基本支出1629.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0.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3.5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支出;商品服务支出136.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844.08万元。本级支出项目844.08万元。

其中:工伤认定调查、劳动能力鉴定专项11万元,主要用于工伤认定案件调查、工伤认定结论送达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费用。

事业招考经费52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务、体检,为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所需考务支出。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补贴30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园运营所需要的人员经费、招商广告费用等开支。

人社工伤职保行政诉讼案件费8万元,主要用于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参与相关事务的谈判、磋商,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开支。

职称评审费6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包括非公有制单位中初级职称专项评审费用。

人事档案整理经费9万元,主要用于市直人社系统管理的人事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

“支农支教支医扶贫”人员招考经费38万,主要用于招聘支农支教支医扶贫人员所需招考经费。

人才公共服务专项经费22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服务,包括组织赴外开展政策宣传、推介,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活动,开展专家项目成果转化与对接活动,人才政策宣传等活动所需费用。

就业创业管理项目经费70.73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招聘会活动,为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帮扶,开展就业政策宣传等服务。

社保基金监督项目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赴各县市区督查社保基金管理情况产生的差旅费等开支。

工伤认定辅助调查项目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商业保险公司,辅助人社部门开展工伤认定调查产生的委托业务费。

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项目经费67.3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市各类职业技能大赛,技能大师工作室人才建设,高技能人才筛选评比表彰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11.25万元,较上年增加3.76万元,上升33.42%。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3台公务用车使用超10年以上,更换配件频繁,产生的维修保养费增加。;二是上年我单位未编列公务接待费,而我单位与各市州、县市区业务频繁,确需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较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3万元,上升100%。公务接待费主要依照相关规定用于部、省人社部门和有关单位来我系统视察、督查、检查、考察人社工作等公务接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我单位未编列公务接待费,而我单位与各市州、县市区业务频繁,确需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8.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2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76万元,上升9.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3台公务用车使用超10年以上,更换配件频繁,产生的维修保养费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6.2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35万元,增加了2.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职人员新增4人。其中:

办公费17.4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6.3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6.88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9.18万元、福利费11.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5万元、其他交通费47.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2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其中:

1、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较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2、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较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3、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较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实有公务用车3台,无其他用车,无其他大型固定资产设备,预计2024年无变化。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2个,其中:本级项目12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金额 84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4.08万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1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补贴项目,金额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全年围绕产业集聚、技能培训、科研创新、企业孵化、求职招聘、金融服务、信息支撑等,通过招商引资、宣传推介、信息化建设等手段,实现产业集聚、服务企业、培育市场、吸引人才,为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项目2 :工伤认定调查、劳动能力鉴定专项项目,金额1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抓好工伤保险领域的扩面参保、工伤预防、基金管理、认定鉴定、待遇享受和权益维护等重点工作 。

项目3 :人社工伤职保行政诉讼案件费项目,金额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深入学贯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规开展法制审核,认真落实营商环境重点任务。

项目4 :职称评审费项目,金额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认真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精神,不断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环境。

项目5 :“支农支教支医扶贫”人员招考经费项目,金额3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强化政策引领,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工作。

项目6 :人事档案整理经费项目,金额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对市直政府口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查借阅、接收、转递等管理工作。

项目7:社保基金监督项目经费项目,金额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开展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强化基金监督专项检查,落实两指考核相关工作,提升基金监督精准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督促县区加强基金监督机构建设。

项目8:人才公共服务专项经费项目,金额22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7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以“高精尖缺实”为重点,着力做好招才引智各项工作。

项目9:就业创业管理经费项目,金额70.7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73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落实三年城镇新增就业等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保障重点企业用工,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

项目10: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经费项目,金额67.3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3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对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考核、申报和评估工作,加强对各类职业考评人员、题库专家队伍建设,考评等高级技能人才服务工作,满足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更好地为十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项目11:工伤认定辅助调查项目,金额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利用其专业性强、网络覆盖面广、反应速度快的优势,辅助人社部门开展工伤认定调查,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工伤认定质效。

项目12:事业招考经费项目,金额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事业单位招考任务,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推动十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费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护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日常运行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