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
一是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统筹城乡就业的市场导向机制不断完善,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工培训制度基本形成。“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5万人,安置下岗失业再就业9万余人,帮助困难就业人员3.1万人,全市多渠道组织劳务输出260多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其中,2010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员3.7万人,安置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6100人,全市共筹集再就业资金1.07亿元,组织就业前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3.15万人,帮助2930名城乡劳动者实现创业,带动就业1.3万人,各项目标平均超幅20%。
二是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能力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6万人次,比“十五”末增幅过百万人次,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基本建立。“十一五”累计征收五项社会保险费51.03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2.7亿元,累计支出57.4亿元,累计结余尚有18.3亿元,保障能力稳步增强。
三是人才强市战略深入推进,人才总量持续增加。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转变的步伐加快。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十一五”末,全市人才总量达到31.2万人,比“十五”净增10万人,年均增长8%。
四是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科学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公务员选拔任用、激励保障、监督制约机制初步形成。公务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基本建立,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启动。“十一五”末,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军转安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安置政策措施不断完善。
五是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初步形成。公务员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初步形成,事业单位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初见成效,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作用得到了有效的发挥。工资收入水平与全省同步,稳步提高。
六是劳动者权益保障力度加大,多层次协调劳动关系新格局基本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取得新进展,“十一五”末,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调解仲裁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及时有效。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维权工作格局初步形成,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十一五”期间,共立案调查处理举报投诉案件3000多起,在法定时限内结案率100%。
二、“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目标,努力扩大和稳定就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十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民生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根本要求。从促进富民、惠民、安民出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合理调节工资收入分配,努力缩小待遇差距,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坚持人才优先。把人才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水平。
4、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着力解决制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不断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纠纷调处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5、坚持统筹兼顾。把统筹兼顾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法。从市情出发,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统筹考虑城乡和区域各类劳动者需求,统筹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各类群体社会保障待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统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6、坚持强化基础。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信息化进程,健全服务网络并向基层延伸,提高公共服务的可及行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发展目标
1、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十二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次以上;帮助8万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帮扶2.7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创业带动就业6万人;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形成精细化、长效化的帮扶工作机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10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培训18万人。
2、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建设基本建立,对城镇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障做出制度安排。到2015年,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0万人次,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率达到100%。
3、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人才素质大幅提高,结构更趋合理。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总量由2010年底的31.2万人增加到42万人以上,每万人口拥有人才达到1200人左右。在人才结构上,力争全市研究生以上学历达到1万人以上,大学本科达到12万人以上,党政人才文化程度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各层次党政人才中占有一定比例,懂经济、法律、外语、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的干部比例有明显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职业经理人达到2.4万人左右。
4、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工资水平在全省的排位有明显提升。“十二五”期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平均工资增幅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5、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机制全面实施,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更加完善,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十二五”期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已建立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按期结案率达到95%以上。
6、人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较为完备的公务员配套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公务员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能力建设初见成效。公务员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宏观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得到妥善安置,军转安置操作办法更加公开透明,军转安置各项政策得到落实。
7、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置更加完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基本建成。到“十二五”期末,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增量达到3亿元,基本实现业务、人群、功能、网络的信息化“全覆盖”,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00万人。
(四)“十二五”时期主要任务
1、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
(1)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各级党政一把手工程,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强化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建立促进就业的政府目标责任制。
(2)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在就业领域的投入;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依法给予税费优惠;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劳动者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金融服务,增加小企业融资渠道;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发展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经济发展。不断拓展就业渠道,扩大就业规模。
(3)大力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和落实鼓励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继续争创国家级创业城市和省级创业城市,重点扶持大学生科技创业、返乡农民工回归创业、下岗失业人员自强创业、妇女巾帼创业。继续加大小额担保贷款的工作力度,加强创业培训,强化创业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培育更多的市场主体,带动就业。
(4)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统筹做好城乡就业工作。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三类群体就业工作。积极促进青年就业,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继续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工作。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有序转移就业。健全面向所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形成及时有效帮助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的长效机制。
(5)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化职业培训网络。按照市场就业需求,统筹推动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依托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和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
(6)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完善市场信息统计发布工作,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测和预测机制,加强市场监管。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整合,培植和发展多层次、多元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聚集区,形成集群和服务品牌。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落实对劳动者免费就业服务、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和对特定群体的专项服务。
(7)构建预防调控失业和稳定就业机制。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建立失业预警和调控机制,实行失业监测和发布制度,建立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的援助机制和促进就业的激励机制,鼓励支持企业履行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缩短失业人员失业周期。建立就业和失业评估制度,及时评估各类经济社会因素对就业产生的影响,为稳定就业的宏观决策提供支持。
2、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养老保险。进一步健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研究制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配套政策,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并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研究制定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办法。推行企业年金制度,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建立职业年金制度,鼓励发展商业保险,满足不同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医疗与生育保险。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的统一。完善医疗保险服务体系,建立全市上下互联互通,有效监管的医疗保险网络。完善医疗保险管理转移接续政策,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办法,探索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通过协商谈判合理确定医药服务的付费方式及标准。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等复合式结算方式。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高效、便民的服务体系。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法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位一体功能,构建失业保险与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有效应对失业风险。同时,加强失业保险经办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失业保险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工伤保险。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建立工伤保险预防、赔付、康复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建立比较完善的工伤康复体系,努力提高康复后工伤职工的重返工作的比率。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政策,以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保障范围。积极推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按比例分账”的征缴管理办法。建立参保缴费与保险待遇挂钩的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
(3)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实现政策、制度、管理三统一。逐步统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在此基础上,推进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
(4)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正常调整机制,按照保基本、可持续的要求,合理确定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根据缴费与待遇相挂钩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类群体之间的待遇关系。不断扩大基金规模,提高社会保险费支付能力,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5)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健全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完善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健全基金管理责任制、基金收支审批责任制、财务报销审批制、责任追究制,建立监管意见反馈制度。健全基金收、支反欺诈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稳妥开展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6)深入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社区管理为基础的参保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退管服务工作。加强退休人员业务档案管理,简化流转环节,优化发放流程,缩短发放时间。依托金保工程,加快推进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解决退休人员老有所养问题。
3、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1)加快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充分利用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数量较多的优势,着力构建大规模、宽领域、高起点的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体系,依托高等院校和大型企业,建立一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大规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综合运用国家、省各种人才培养项目,大力培养专业技术短缺人才,重点培养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健全竞争开发、动态管理的选拔体系,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管理。大力引进一批高新技术领域、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等领域急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引导他们带头创新创业创优。二是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员优化配置。综合运用政策调控和市场配置手段,引导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基层一线流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强化企业凝集人才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专业化研发机构,提高凝集人才能力。提高第一、二产业人才数量,优化人才专业、产业分布和高、中、初级比例。三是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健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体制。统筹推进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改进专业技术人才收入分配激励办法,改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拓展职业发展空间,注重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
(2)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高级技工学校、大型骨干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依托技能含量较高的产业和大型企业集团以及高级技能大师,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健全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大力开展“首席技师”、“行业状元”和“十堰市技术能手”等职业技能竞赛和高校人才评选表彰活动,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逐步形成与产业发展的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布局。
(3)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服务、评价、激励机制。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计划”,增强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帮扶一批有潜力的青年农民自主创业,使其成为能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新型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标准,扩大评价范围。继续开展农村实用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完善表彰奖励办法,为农村实用人才成才创造条件。加大农业技术专家与农村实用人才的结对工作,实现农业技术和生产经营的协调发展。
(4)加快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打造人才资源公共信息平台,建立人才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绿色通道”,提升人才公共服务水平,加强考试评价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不断完善考试评价制度,推进考试评价的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建立考试安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考试命题工作机制,加强基础题库建设;进一步规范考场管理,加快标准化考场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人事考试信息化建设;加强考试基础建设,力争用5年的时间,初步建成全市人力资源考试评价基地,为全市人力资源考试评价工作提供命题、考试、阅卷等综合配套服务。
(5)建立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发挥政府在人才投入上的导向作用,建立高层次科技人才开发基金。强化企业在人才投入上的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加强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管,落实技能人才培养专项经费,建立高技能人才专项投入机制。
4、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1)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研究制定我市公务员管理相关政策。按照“试点先行、制度跟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研究制定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拓展基层公务员发展空间,为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提供制度保证。
(2)完善公务员选用和交流机制。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公务员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员调任、转任规定,研究行政机关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交流办法,规范调任、转任资格条件和程序,规范人事任免和机关内设机构非领导职务设置工作。畅通公务员队伍出口政策,建立健全退出机制。除特殊职位和专业外,市、县两级用于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达到100%。到2015年,每年新提拔的处县级以下委任制公务员中,竞争性选拔任用人员达到1/3。
(3)健全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按照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制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明确能力席位标准,建立岗位职责规范。建立健全履责、问责的行政责任体系。构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推行平时考核制度,规范平时考核方法和程序。加强年度考核,探索引入服务对象的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4)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推进“四类”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开展岗位适应性培训和岗位创优性培训。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探索建立市级荣誉制度,研究完善政府表彰奖励政策,加强对部门公务员评选表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5、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财政投入体制相配套的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制度。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和岗位聘任制,建立竞争上岗、转聘、待聘、续聘、解聘制度。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研究确立分类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标准,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2)不断强化军转安置的政治任务和指令性计划分配安置的新机制。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军转安置任务。进一步强化军转安置工作目标管理,完善军转安置分配办法,努力做到妥善安置、人岗相适,促进军队转业干部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强和改进军转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与服务。
6、实施积极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1)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公务员正常增资办法。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研究建立职级并行制度,通过分布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建立中央、省调控下符合分级财政支撑能力的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建立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探索和研究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动态增长机制。
(2)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健全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以实施绩效工资为重点,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单位类型不同实行工资分类管理。
(3)加强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按照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提低、扩中、限高”的基本思路,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强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定期开展工资支付专项行动,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健全最低工资制度,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以薪酬调查为基础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深化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改革,规范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严格控制垄断行业工资的不合理增长,平衡各行业工资收入水平。
7、全面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1)加快劳动关系协调。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加强对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的分析研判,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重点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进一步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增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实效性。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指导用人单位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2)推进劳动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和劳动定额定员等标准,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完善特殊工时制度,指导企业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与人文关怀结合起来,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
(3)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能力建设。加强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进程。建立区域性调解组织,健全企业、行业、区域自主解决纠纷体制,推广协调协议书制度,力争将30%的案件通过调解化解在基层。
(4)推进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处理违法案件和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健全违法行为预防预警和综合治理机制,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打击非法用工和农民工工资清欠等专项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8、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功能区划、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工作规范、统一服务流程的要求,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重点改善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推进社区(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和村级服务站建设,逐步形成“市、县、乡(社区)、村”4级公共服务体系。
(2)整合和拓展服务功能。以公共服务体系为依托,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服务,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所有劳动者的服务功能。为各类群体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培训组织、创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就业和事业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一站式”、“一条龙”服务。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规范服务流程,建立健全服务岗位工作考核和绩效管理制度,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
(3)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府对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提升市、市数据中心功能,建设覆盖全市的市、县、乡、村4级信息网络,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据管理、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业务流程和技术标准、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系统建设步伐,建成市级交换平台、基金监管、宏观决策等系统,为跨地区业务经办和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发挥信息化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作用。建立全市统一的“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群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视频会议系统。
三、项目库建设规划
1、金保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加快市级集中式数据中心建设步伐。继续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险统一应用软件上线,推进基层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扩展市—县主干网络带宽。推进社会保障卡发行和使用。“十二五”末,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平台实现整合,突出公共服务和业务经办能力,全市各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服务机构纳入市域网比例达到90%以上。建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开通12333专用服务号码。
2、十堰中心区域人力资源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投资3500万元。
3、“十堰市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投资4000万元。
4、十堰信息中心项目。计划投资3000万元。
5、十堰市离退休人员托管服务中心项目。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投资3000万元。
6、“十堰市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试站”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00万元。
7、武当山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计划投资1500万元。
8、茅箭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计划投资1000万元。
9、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改造项目,投资365万元,由张湾区在“十二五”期间完工。
10、丹江口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面积4200平方米,投资650万元。
11、郧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基础设施项目,改造面积9000平方米,扩建800平方米,共投资1200万元。
12、竹溪县公共就业实训基地项目,建设面积15531.9平方米,总投资8000万元。
13、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投资8000万元。
14、竹溪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大厅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投资8000万元。
15、竹山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面积4200平方米,投资816万元。
16、郧西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投资440万元。
17、郧西县就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投资1300万元。
以上所列项目建议全部列入国家、市、市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