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4日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十堰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实现“经济倍增、跨越发展”,加快建设鄂西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重要时期。为推动十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期间,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干实为,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就业局势总体平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十三五”期末,全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09万人,困难人员再就业3.41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11亿元,扶持2.44万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9.1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社会保险体系更加完善。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和基金规模持续增长,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水平不断提高。截至十三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2.59万人、32.71万人、26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2320元,同比增长26.9%。
——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市人才总量、高层次人才引进总量逐年增长,人才结构不断优化。截至2020年底,全市取得职称资格136121人,专业技术人才14.63万人,高技能人才12.5万人。
——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机制,改进人事综合管理方式,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人事考试安全有序,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更加合理有序。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水平逐步提升,工资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完善。
——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处理效能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不断提升,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提升。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人社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快,实现217项人社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累计发放社会保障卡327.96万张,签发电子社保卡90万张。
——人社扶贫工作成效显著。人社扶贫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截至2020年底,全市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32.58万人,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1.56万人,为贫困人口代缴居民养老保险35.5万,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20.19万人。人事人才政策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倾斜。
专栏1:“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指标 | 2015年基数 | “十三五” 规划目标 | 2020年 完成数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22.45 | 18 | 22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5 | <5 | 4.5 |
二、社会保险 | |||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88 | 90 | 90.7 |
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8 | 27 | 27.29 |
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9.3 | 32 | 32.71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6.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 | — | 14.63 |
7.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 — | 1:4:5 | — |
8.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 | — | 12.5 |
三、工资和劳动关系 | |||
6.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2 | 92 | 94 |
7.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 | 60 | 60.18 |
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 | 95 | 90 | 96.28 |
9.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 | 97 | 96 | 100 |
四、基础能力建设 | |||
10.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 55 | 98 | 98.73 |
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十堰仍处于难得的发展黄金期,正处于生态经济加速发展的关键期、重大改革举措的攻坚期和开放合作高水平扩大的窗口期。我市锚定“加快建设鄂西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奋斗目标,确立了“三中心三城市”的发展定位,“繁荣在主城、实力在经开、倍增在县域、亮点在武当、未来在新城”的全域发展布局全面铺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就业优先政策,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与此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更多挑战。从外部环境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外部环境不确定性明显增多,我市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更加复杂,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面临较多困难。从事业发展自身看,就业总量压力增大,就业结构性问题突出;地域受限、人口老龄化使得社保基金征缴扩面空间缩小,社保基金远期支付压力较大;人才工作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待继续推进;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因素增多;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期待尚有差距。
迈进新时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形势任务变化,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全面推动新时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努力为建设鄂西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贡献人社力量。
“十四五”时期奋斗目标是:
——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更加完善,就业援助覆盖面不断提升,多渠道灵活就业保障制度基本形成。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万人,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1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健全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保体系。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面落实各项养老保险待遇政策,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逐步提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
——建设高素质有活力的人才队伍。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入,人才队伍规模持续扩大,结构更加优化,质量显著提升,人才队伍活力不断迸发。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更加完善,事业单位人事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构建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新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有效提升,工资收入分配改革不断深化,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形成。
——打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积极推动第三代社保卡的发行与应用。
专栏2:“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 标 | “十三五”目标 | 2020年 基数 | 2025年 目标 | 属 性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18〕 | 〔22〕 | 〔15〕 | 预期性 |
2.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 | <6 | 预期性 |
3.城镇登记失业率(%) | <5 | 4.5 | <5 | 预期性 |
4.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 — | 7.23 | 〔15〕 | 预期性 |
5.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 — | 1.87 | 〔3〕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障 | ||||
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0.7 | 95 | 预期性 |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7 | 27.29 | 25 | 约束性 |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2 | 32.71 | 35 | 约束性 |
三、人才人事 | ||||
9.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 — | 〔3.57〕 | 〔3.2〕 | 预期性 |
10.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次) | — | 〔8.5〕 | 〔4〕 | 预期性 |
11.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次) | — | 〔1.8〕 | 〔1〕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1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0 | 60.18 | 60 | 预期性 |
1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0 | 96.28 | 90 | 预期性 |
14.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 | 96 | 100 | 99 | 预期性 |
五、公共服务 | ||||
15.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 279 | 328 | 320 | 预期性 |
16.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 | 32 | 67 | 预期性 |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
2035年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我市达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要求,拥有更加优美的山水环境、更富魅力的人文空间、更趋开放的新经济载体、更具品质的宜居生活,基本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随着我市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将更加完善,社会就业更高质量更加充分更加公平,失业人口处于较低水平,满足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网更加坚实细密。人才政策更加积极开放灵活有效,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城乡一体化、均等化的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优质高效。
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落实惠企惠民政策作为“稳就业”的重要抓手,制定细化配套措施,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建立健全县以上政府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建立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夯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机制。持续推动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风险监测预警,着力防范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
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施“10万名大学生留(回)堰计划”,吸引更多大学生在堰就业创业。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帮扶,落实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开展劳务协作输出、扶贫车间(作坊)吸纳、鼓励企业吸纳等方式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劳务品牌培育,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提升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统筹做好退役军人、退捕渔民、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充分发挥兜底保障功能。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升创业主体获得贷款的便捷性。健全完善鼓励创业政策措施,加大创业补贴、创业扶持项目政策落实力度。深入实施返乡创业行动,积极争创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和示范项目,引导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提升创业培训质量,遴选一批高素质的创业培训教师,建立“双创”导师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分类、分阶段指导。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依托十堰资源、产业、人才优势,加大创业创新孵化平台建设力度,提高全市创新创业能力和质效。推进精准高效的创业服务,举办各类各行业多层次的创业大赛,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专栏3:促进就业工程
1.实施就业创业“四大工程”。坚持“经济倍增,人力资源支持”的工作目标,以靶向培训为抓手,实施一户一名产业工人“培育工程”;以返乡创业为突破,实施外出务工人员“回归工程”;以职业院校为阵地,实施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工程”;以秦巴就业联盟为平台,实施区域“劳务协作工程”。通过摸清本地劳动力情况、企业用工情况等,科学绘制人力资源地图,实施挂图作战,为全市“经济倍增、跨越发展”提供充足人力资源支撑。到2025年全市完成“靶向培训”5万人,其中“一户一名产业工人”不低于3万人;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1万人;全市职业院校定向培养技能人才1万人;通过劳务协作,吸引十堰周边“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十堰就业不低于1万人。 2.打造全要素多功能“双创”平台。加大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力度,通过集中力量育平台、突出重点建平台、优化政策扶平台,引导土地、资金、人才、政策等要素向双创平台流动。做强四所驻市高校的创业孵化基地、做大城区创业孵化基地、做优其它县(市、区)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厚植创业沃土,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潜能。到2025年,全市“双创”平台达到100家以上,在孵企业7000家,年产值20亿元,带动就业3万人以上,实现优质“双创”项目成果转化落地1000个以上。 3.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整合资源,重点支持各县市区依托本地职教资源,围绕专业、区域、专业建设支持本地经济发展的县级公共实训基地。 4.支持大学生留堰就业创业。加强留堰来堰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支持力度,按规定落实生活补贴、创业扶持等政策。 5.促进创业品牌活动。联合驻市各高校、创新创业平台、风险投资机构代表等人员,成立“十堰市创新创业联盟”,定期举办“周末创客咖啡”、“城市路演”、“天使投资峰会”等活动,促进创业项目、创业者及投资者有效对接。举办 “创青春”、“军创杯”、妇女创新创业、“襄十随神”创业大赛等各类赛事活动,持续营造创业氛围,调动社会参与创业的积极性。 6.零工市场建设项目。“十四五”期间,每个县市区建设1至3个零工市场。零工市场应具备综合服务区、待工休息区等区域,设置服务窗口,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为零工务工人员办理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等公共就业服务。 7.劳务平台培育建设。巩固发展已有劳务品牌,培育创建新的劳务品牌,加大品牌的培训和宣传,提升就业质量和影响力。 |
全面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开展“靶向培训”,切实增强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等培训,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提高就业质量。着力化解劳动力供求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强就业创业培训,完善与就业创业相衔接的培训课程和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认真落实补贴政策,提高企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和劳动者参加培训的积极性。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更好发挥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作用,推进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精准契合受教育者需求。
1.领军企业培育计划。重点培育一批深耕十堰、成长性好、具有区域性辐射带动作用和省内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综合性企业。每年申报认定一批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企业,加快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2.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十堰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每年申报认定一批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及业务骨干培训研修活动,着力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 3.建设产业园区计划。鼓励和支持建设符合市场需求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产业集聚区域为依托,形成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枢纽基地和产业创新发展平台,发挥园区集聚产业、拓展服务、孵化企业、培育市场的功能。 4.诚信主题创建行动。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每年选树一批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典型,发挥示范机构诚信带头引领作用,增强服务机构的诚信意识、品牌意识,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中国服务业500强”、“湖北品牌”等品牌。 |
贯彻实施《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促进就业创业,推动乡村振兴。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市场化引才中的作用。建设十堰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着力打造全市人才资源综合服务基地,发挥集聚人才、优化人力资源服务配置、促进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培育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企业,打造十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知名品牌。建立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稳步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专栏4: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
第六节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全面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网办系统应用,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开展“综合柜员制”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模式,实现“一门式”办理、“一网式”办结。推动“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全市就业自助服务、就业信息发布和智能招聘会服务平台,实现就业自助办理和全市就业信息共享发布,实现O2O智能招聘会服务新模式。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推动就业监测信息化建设,做好就业失业统计预警工作。
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按照要求执行统一缴费基数标准、计发基数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病残津贴、遗属待遇等政策。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国家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开展工伤预防专项行动。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扎实开展全民参保扩面行动,积极促进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完善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做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工作,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及时调整落实社会保险待遇,让参保人员合理享受发展成果。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兑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强化失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功能。建立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合理确定待遇调整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实施办法》和《社保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加强基金监督法治建设,争取公检法司等部门支持配合,严厉打击社保欺诈违法犯罪。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推动各项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大力推进大数据监督,提升基金监督检查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提高监管效能。深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强化基金管理风险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基金监管队伍建设,落实基金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人员能力素质。
整合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资源,对接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线上以省级集中统一的业务经办系统为基础,通过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办理,做到“一网通办”;线下依托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积极推行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模式。统一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简化优化经办流程,提升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加大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培训层次和质量,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专栏5:社会保险工程
1.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推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应保尽保,将更多人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统筹推进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发展,全面落实各项养老保险待遇政策,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2.工伤预防专项行动。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教育,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工伤预防。加强工伤预防专家队伍建设,推进工伤预防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3.落实社会保险省级统筹。按照省级统筹要求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七统一”,即:统一社会保险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责任分担机制、统一集中信息系统、统一经办管理服务、统一激励约束机制。 |
围绕人才强市目标,紧扣“一主三大五新”产业布局,统筹推进人才政策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机制运行、服务保障,坚持精准引才、系统育才、科学用才、用心留才,有效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积极引进培育的“高精尖缺”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举办“周末咖啡”和“才聚十堰 智汇秦巴”“院士专家行”等活动,推进专家创新创业成果落地转化。加强专家选拔培养,建设新时代专家队伍。深入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探索实施结合我市人才发展实际的人才倍增计划,积极开展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新职业人才培养培训,壮大高水平工程师队伍。继续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民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鼓励人才向基层和产业流动,促进乡村人才振兴。
专栏6 专业技术人才支持计划
1.高层次人才培育计划。每年选拔评选“一主三大五新”产业体系中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1300人;每两年推荐省级以上高层次优秀人才6名;每两年培养选拔命名市级高层次优秀人才30名。 2.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继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园区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引导青年人才进站,对入站的青年人才加大培养、支持力度。每年指导设站单位参加全国、全省博士后相关活动2次。 3.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举办1期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研修(培训)班。 |
第二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示范企业、示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创建工作。健全技能人才评价监管服务体系,加强对评价组织及其评价活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落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全面推进技能强市战略的实施,培育选拔一批“车城工匠”。加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监管,优化技能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加强技能人才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
专栏7: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1.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争取国家、省的政策支持,在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力争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 2.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健全以培养“车城工匠”为目标,以“技能状元”大赛为龙头,以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以企业岗位比武为基础的技能竞赛体系。打造“车城状元”技能竞赛品牌,每两年开展一次“车城状元”技能大赛。各县(市、区)每年围绕本地特色产业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3.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大力实施工学结合、定岗实习,建立“来料加工、订单培养、引企入校、一系一企”等校企合作新模式,引导学校教师进入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建立校企互派人员机制。支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人力资源库,打通人才互聘通道。引导企业与职业(技工)院校大规模开设“定向班”“冠名班”,促进企业需求融入职业教育环节,增强学生对职业和工种岗位的适应能力,实现学生毕业即进企。深入贯彻“留在十堰、扎根十堰、发展十堰”的办学思路,提升在堰就业率,力争实现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本地化就业率达到60%以上。 |
第三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以聘用制度为重点、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进一步畅通人才引进渠道,改进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积极探索事业单位面向村(社区)优秀干部招聘。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分步实施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全面实行竞聘上岗。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创新创业并取得合法报酬,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按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助力乡村振兴。建立适合不同行业及其岗位特点的分类考评体系,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岗位聘用管理。加强激励与约束,规范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处分,开展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执法监督机制,抓好各项人事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建立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人事管理质量和服务能力。
落实表彰奖励规章制度,做好国家、省部级表彰评选推荐工作。做好创建示范活动清理规范工作,加强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湖北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落实好国家和省组织的疗养休假人员选派工作。加强表彰奖励工作基础建设,推进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各级各类表彰数据库,提高信息化水平。
坚持以党建引领人事考试工作,强化以考生为中心的理念,着力构建“科学、公正、安全”的人事考试体系,不断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积极推进电子化考试基地项目建设,加强与考点学校合作,力争在“十四五”期内建成300个标准化考场、450台计算机左右的电子化考试基地,着力打造“鄂西北信息化考试中心”和“秦巴地区考试品牌”。完善人事考试管理体制,积极稳妥推动大型考试考务组织实施考点制管理。加快推动人事考试基地建设,对接省人事考试院远程指挥系统和考点,形成上下贯通的人事考试信息指挥系统,全面提升人事考试综合服务能力和保障能力。健全考试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持续开展考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巩固人防、物防、制防、技防体系,筑牢考试安全防线,确保考试安全无事故。
专栏8:人事管理工程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公共科目培训。每年组织举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公共科目培训示范班,逐步探索网上培训,丰富完善公共科目培训课程,重点提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思想觉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综合素质。 2.十堰市人事考试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多部门支持,通过与汉江技师学院共建共享形式,建成300个左右的标准化考场的人事考试基地。 3.十堰市电子化考试基地建设。推进人事考试信息化建设,建设规模在400台机位左右的电子化考试基地,积极向省考院争取以电子化机考组织实施人事考试的规模和范围。通过视频监控系统与省考院监控指挥平台连线,全面提升人事考试综合服务和保障能力。 |
第六节提供全方位人才公共服务
健全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理顺机构性质、职能等,加强人才公共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在服务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点作用。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十堰市优秀人才服务窗口建设,深入推进“武当人才卡”服务。推进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建设,实施“人才+项目+资本”的新型运营模式。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基础建设,实现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便民化,全面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
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积极促进共同富裕。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鼓励企业创新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指导,强化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推行全员绩效管理。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政策,推动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
专栏 9 : 企业薪酬指引计划
开展全市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形成公开发布、定向反馈与针对性指导相结合的信息服务体系,为重点群体提供薪酬分配事前指引。 |
深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激励导向作用。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分级分类优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加强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执行监督,规范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工作。加快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劳动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机制,指导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各类改革改制和企业经济性裁员过程中的劳动关系,做好职工安置工作,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完善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系。
专栏10: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计划
1.和谐劳动关系十百千计划。三年打造6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每年打造10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三年培育30户以上企业,每年服务500户以上新企用工。 2.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以用工规模较大的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重要作用,引导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劳动关系。 3.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和先进个人评选。每五年评选一次十堰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和先进个人,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
第二节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多元化发展
加强仲裁机构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人员相对稳定的专业化队伍。建立调解仲裁机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千名仲裁员服务万企”等活动,做好企业劳动争议委员会建设及登记管理,建立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名册,完善劳动争议预防协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仲裁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提高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建立健全仲裁案件管理标准体系和评查机制,加强仲裁办案精细化管理,努力提升办案效率、文书质量、社会效应,确保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实现线上办案率100%,推进网上调解仲裁服务平台建设和使用,认真落实各项网上服务。加强完善调解仲裁多元处理机制建设,建立裁审衔接沟通交流机制,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依法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加强仲裁窗口作风建设,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打造仲裁优质服务窗口。
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持续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动态评价工作,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档案,实施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健全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网上书面审查和“一网覆盖”信息化建设,落实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重大案件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行政,推动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落地落细。强化日常监督,定期专项执法,加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督办与处置,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专栏11:“信用+劳动保障”计划
1.守法诚信体系建设计划。制定年度守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依法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动态完善守法诚信“红名单”,力争到“十四五”期末,监管对象100%全覆盖。 2.用人单位分类监管行动。根据守法诚信等级对用人单位进行分类监管,将守法诚信等级作为执法检查、用人单位享受优惠政策扶持、表彰奖励和征信报告的主要依据,每季度开展1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3.信用信息共享计划。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与有关部门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省信用信息平台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信息更新率100%,每年向行业主管部门推送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1次。 4.劳动保障信用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政策宣传活动,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例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每年向社会公布守法诚信“红名单”、C级用人单位各1次。引导失信主体纠正违法行为,主动申请信用修复。 |
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人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实现城乡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完善人社集中业务信息系统,整合数据资源,着力实现人社数据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建设人社大数据应用支撑平台。深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积极拓展社会保障卡在智慧城市等跨部门、跨领域场景运用,推动形成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新模式。进一步优化12333服务效能,提升综合接通率和满意度。
持续深化行风建设,着力建设“一流服务机关,一流服务形象”人社机关。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持续优化人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全面开展人社服务“好差评”工作,认真落实“23℃人社服务”标准,不断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培育一批人社“知识通”。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坚持开展明察暗访,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建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机制。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人社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行业特点和部门优势,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强化就业促进、技能提升工作,统筹推进社会保障、农民工权益维护、职称人才倾斜等工作,助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专栏12: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1.对接省集中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接入全省集中的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信息系统,推行 “前台综合受理+中台智能调度+后台业务处理”的综合柜员制业务经办模式,不断提高社保服务事项网办率,提升便民服务效能,满足“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档案系统,实现业务档案、人事人才档案数字化,推动人社领域无纸化办公。 2.建设十堰人社大数据回流中心。构建十堰人社大数据回流中心,与省级大数据应用中心、部级公共服务平台和省政务大数据平台对接,通过采集全市全量人社数据,开展数据治理和数据服务等大数据应用,解决数据不共享、数据比对不及时、疑点数据不能及时发现问题;通过与部级、省级大数据平台互联互通,解决人社业务系统不互通、业务不协同的问题;基于人社业务需求,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开展多维度大数据分析,为政策制定、业务经办、公共服务提供数据参考。 3.深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全市新发、补领、换领、换发社会保障卡均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依托省级社会保障卡异地服务平台,实现社会保障卡全省通办;推进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保卡在人社领域线上线下应用;积极与各职能部门配合,拓展社会保障卡在智慧城市等跨部门、跨领域场景应用,深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 |
第八章 保障措施
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深入实施“八五”人社普法规划。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
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努力形成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支持重大改革、重点项目的实施保障,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强化资金监管,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
做好政策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强人社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推进“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提高人社惠民政策知晓率。讲好人社故事,紧跟规划实施进程,大力宣传各级人社部门推动人社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和好的经验做法。
加强规划实施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及时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强化对县(市、区)就业综合指数、社保综合指数考核,确保规划主要指标顺利完成。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统计监测和评估分析,推动规划落实到位。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