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辟就业路 托起幸福梦 《十堰市促进就业“十四五”规划》解读

索引号
011080851/2023-0507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10日 13:21:57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文号

记者 纪枫波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就业稳,则本固、邦宁、心定、民安。

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市政府办印发《十堰市促进就业“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系统谋划“十四五”全市就业工作。未来五年,我市将多措并举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完善的就业服务,以高质量就业助推高质量发展。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新增就业15万人以上

《规划》聚焦“更高质量”新要求、着眼“最大民生”新定位,体现了“就业优先”新导向。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推动就业稳定增长,有效应对失业风险,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力争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以上,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6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大力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十四五”期间累计培训不低于12.5万人,不断提升劳动者综合素质,力争全市技能型劳动者总量、高技能人才总量进一步提高,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1万人。健全失业预警机制,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长效化就业援助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

努力扩大就业容量

持续释放就业倍增效应

《规划》明确,将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努力扩大就业容量,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释放就业倍增效应。

整合优化就业创业政策,加强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积极稳妥应对解决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就业问题。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减负、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巩固提升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力军”作用。

“十四五”期间,全市各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零工市场。零工市场设置综合服务区、待工休息区等区域,为务工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法律维权、政策咨询等服务。开展创业品牌创建活动,推进返乡创业示范创建工作,申报一批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和示范项目。

支持重点群体就业

开展就业创业促进行动

《规划》指出,将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充分发挥兜底保障功能。

深化“我选十堰”计划成果,吸引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在堰就业创业。持续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千校万岗·就业有位来”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举办大学生模拟求职大赛,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机制,做到就业服务“不断线”、“一对一”跟踪帮扶就业。

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规模,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对大学生创业不但扶上马、还要送一程,帮助更多大学生创好业、创大业。

持续开展退捕渔民就业帮扶专项行动,结合退捕渔民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着力提高退捕渔民就业稳定性。引导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支持创业孵化基地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专业化服务。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推进“阳光安置”,提高安置质量,促进人岗相适。

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规划》指出,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围绕“一主三大五新”产业体系,全面推进“技能强市”战略,培育选拔一批“车城工匠”。持续开展“靶向培训”,精准对接企业用工需求,采取“订单式组织、定岗式培训、定向式输送”模式,力争5年内“靶向培训”5万人。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更多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技能型实用人才。

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依托在堰高校和科研院所,建成一批特色专业点和特色专业群,重点在装备制造、“互联网+”、大数据、新能源等领域培育一批新的专业增长点。更好发挥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作用,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精准契合受教育者需求,在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力争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和规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