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份十堰市本级拟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

索引号
011080851/2025-0433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05日 17:35:59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文号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34号)文件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同时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中、高级)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的企业在职职工,可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经审核,本月市本级共有100人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719-8119663           

十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



附件:十堰市本级2025年2月份技能提升补贴申报人员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