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权限负责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年度考核备案事宜,组织实施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和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承担市表彰奖励办公室工作。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以下表彰奖励有关工作,承担全市相关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