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务管理办:
我局收到你办转办的编号WZ9932112020101700234号“湖北省12345政务服务网热线应急平台”的诉求,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1.编号WZ9932112020101700234号办件的核查处理情况如下:
我局于10月26日收件。工作人员早在10月23日15时34分左右处理十堰市统一受理平台待办件信息时,已联系诉求人陈先生了解情况处理问题。26日10时15分再次通过电话进行沟通得知因同时在市直和郧阳区都缴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政务网认定是重复参保不允许使用该平台的证明打印服务,又引导他注册本地平台十堰市人社局个人网厅后使用网厅的参保证明打印功能获取所需个人参保证明。11时15分陈先生反映因社保卡不在手边无卡号用于注册,工作人员通过市人社信息中心的制卡处为他查到了社保卡卡号。11时35分,在得知陈先生注册时被提示社会保障卡卡号不匹配后,工作人员测试后迅速报给后台工程师进行处理,13时25分至14时22分将多次测试注册的问题截图发给工程师分析,因得知工程师外出办事可能造成耽搁于16时25分将工作进度告知了陈先生,并承诺尽量在当天内处理好他的问题。17时25分,为方便联系双方互加了QQ,18时56分至20时40分,工作人员与工程师多次测试确认了人社网厅社保卡注册故障已解决,并协助陈先生在人社网厅完成账号注册,打印出所需要的个人参保证明,于20时47分交付给陈先生,请他确认诉求问题已办结。
2.与办件当事人联系情况。
我局工作人员于10月23日15时34分首次通过预留电话13145215280联系上诉求人,对政务网接口升级和十堰市迁转数据时出现的问题进行解释,征求陈先生同意后将误转入审批事项的申请转回自助服务事项,方便他在外地也能通过政务网自助打印个人参保证明。
10月26日收到你办转件后,工作人员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分别于26日10时15分、11时15分、11时35分、16时25分、17时25分通过电话互通信息,核实和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在20时47分交付处理结果,办结诉求问题。
3.拟回复意见。
我局迅速核实诉求人反映的问题,情况如下:
(1)诉求人陈先生提出的诉求是:在9月27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了个人参保证明的打印申请,至10月20日的办事进度上一直显示无人受理,认为是社保局工作人员不作为,要求予以处理。
(2)问题产生原因和解决措施。
根据市政务办负责同志和人社信息中心工程师的回复,9月25日--9月30日政务网接口升级,之后要求将所有需审批办理的政务事项全部转入统一受理平台经办,人社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误将自助服务的证明打印也批量错转入审批事项,因证明打印不属于审批事项,该类型事务中无对应项目,经办工作人员受理后无法进一步提交完成流程,导致申请人无法直接在线获取到所需要的参保证明。
我局工作人员因同类型问题之前已向市政务办和本地负责“一网通办”技术保障的工程师反映并找到了处理方案:一是10月9日上班后,配合工程师解决了与政务网接口通讯故障问题,确保10日后不再出现政务网无法在线自助打印参保证明情况;二是为工作人员将统一受理平台权限匹配到位,尽快将非审批事项做预审驳回,并通知到每个申请人,驳回后已经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市人社个人网厅进行自助打印,在线获取所需的社保证明。
10月26日联系诉求人,获知产生了新的问题后,耐心沟通引导,并及时连线后台工程师排查人社网厅注册故障,核实参保证明打印功能,在当天20时40分,排除了所有故障。
(3)办理结果。我局工作人员于10月23日15时34分电话联系上诉求人陈先生进行业务解释并预审驳回了之前错转入审批的申请,恢复了该项目网上自助打印服务功能,主动告知如在操作中遇到问题可随时联系工作人员处理解决。10月26日20时47分协助诉求人陈先生注册了人社个人网厅账号,将从该网厅平台上参保证明打印系统里打印的个人参保证明传送到他的QQ上,陈先生对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非常满意,对提供的帮助表示非常感谢。
办理人:王观岚
联系电话:0719-8488022
办理部门:社会保险登记科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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