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汇总

索引号
011080851/2022-49703
主题分类
其他;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23日 14:52:53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文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扶持政策。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4、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经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业务,拟定本市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组织拟定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中央、省转移支付相关社会保险资金和市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参与拟定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定应对预案,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我市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选拔培养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定吸引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定居和创新创业政策。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8、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拟定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定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机关及下属1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为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市社会保险局、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事业单位8个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东风轮胎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事考试院、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市人才市场、市高级技工学校。全系统编制人数413人,实有在职人数359人,离休2人,退休人员228人。

第二部分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内容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收入总计10241.39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300.89万元),支出总计10241.39万元(含年末结转结余168.72万元)。收入总计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6.59万元,减少11.1%。减少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2021年从紧从严控制行政运行等一般性支出;支出总计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6.59万元,减少1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2021年从紧从严控制行政运行等一般性支出。

二、2021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收入合计994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57.77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7.16%;事业收入239.9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2.41%;其他收入42.7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4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

三、2021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支出合计1007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3.9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5.39%;项目支出2478.7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4.61%。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9657.77万元,支出9727.2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401.25万元,减少3.99%;支出减少1054.11万元,减少9.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2021年从紧从严控制行政运行等一般性支出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9727.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9727.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8.28万元,占总支出的7.9%;教育(类)支出2928.82万元,占总支出的30.11%;科学技术(类)支出321.8万元,占总支出的3.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13.3万元,占总支出的50.51%;卫生健康(类)支出313.59万元,占总支出的3.22%;农林水支出40万元,占总支出的0.41%;住房保障(类)支出441.47万元,占总支出的4.5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516.7万元,支出决算为972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41 %。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8.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171.8万元,减少了18.28%主要减少原因是十堰市社会保险局使用公用经费发放了在职及退休人员奖金。

教育(类)支出2928.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1368.4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拨教育费附加600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二是增人增资追加经费61.08万元,年底追加事业单位困难补助89.5万元,均用于人员工资支出;三是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资金478.82万元,用于教学支出;四是中职学生助学金115万元;五是国家奖学金及技能大赛奖励6万元;七是按政策要求减免出租户房租,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短收51.49万元。八是年初结转结余69.5万元安排本年支出。

科学技术(类)支出321.8万元,年初无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才中心追加武当人才支持计划专项资金17.7万元、武当人才卡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智慧之光专家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活动8万元;人社局追加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78.1万元、安可替代办公经费28万元、专技人才岗位奉献5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13.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了681.2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困难补助。

卫生健康(类)支出313.5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农林水支出40万元,年初无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就业局追加创业担保贷贴息经费40万元,

住房保障(类)支出441.4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2021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15.2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5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8万元,减少26.44%;较上年支出增加0.66万元,增加6.66%;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是人社局三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均超过10年以上,故增加了维修及保养费用。

3.公务接待费4.69万元。主要用于部、省人社部门和有关单位来我系统视察、督查、检查、考察人社系统工作等公务接待以及各类人事考试封闭期间盒饭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27万元,减少81.93%;较上年支出增加1.65万元,增加54.2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因疫情原因,全年公务接待次数较少,2021年恢复正常公务往来。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1.37万元,比2020年增加98.92万元,增加22.87%,主要原因是:一是社保局追加搬迁装修改造经费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上线专项经费。二是市人才创新创业超市项目运营补助经费40万元,由财政局拨给主管部门就业局,再由就业局拨付给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非财政预算单位,无市本级财政账户)。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7.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8.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1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实有车辆3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7辆、离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1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9个,涉及资金1898.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整体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落实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明确支出方向,强化项目经费管理,有力保障和推动了人社局各项职能工作。项目支出结果较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主要产出及效果如下:

(1)就业创业工作方面:

1.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97万人。

2.全市失业人员再就业1.95万人。

3.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91万人。

4.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3%。

(2)社会保障工作方面:

1.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62.27万人。

2.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28.45万人。

3.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34.91万人。

6.全市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100%,所有县市区均完成全年计划。

(3)劳动关系协调计划执行情况:

1.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0%,各县市区完成情况良好。

2.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8%,各县市区完成情况良好。

3.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71.98%,各县市区完成情况良好。

4.全市劳动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各县市区完成情况良好。

5.全市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各县市区完成情况良好。

(4)人才队伍建设及其他计划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344.88万人。

2.全市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为9.04万人。

3.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人数达到2562人。

从整体绩效评价情况来看,人社局将绩效评价作为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健康体检机会,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加强资金管理,预算绩效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附件2:《2021年度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体绩效自评表》

(六)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工伤认定调查、劳动能力鉴定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14万元,执行数1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当年工伤认定完成1869件;劳动能力鉴定完成1558人次。

2、社保扩面经费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20万元,调整预算17.23万元,执行数17.2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当年养老保险参保62.2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4.9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8.54万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344.88万人。

3、职称评审费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10万元,执行数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举办各类评审会6次;入库专家69人;获得中、高级任职资格人数不超过申报人数的80%;激励专业技术人才竞争发展,为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4、事业单位招考工作经费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65万元,调整预算54.52万元,执行数54.5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事业单位招聘5次;事业单位招聘450人;参加面试人员满意度在95%以上。

5、“支农支教支医扶贫”人员招考经费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12万元,执行数1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为用人单位招考210人;新招人员到岗率100%;考场秩序良好,零差错。

6、“房屋出租成本”人员招考经费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8万元,执行数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21年度出租房屋6户;全年房租收入27.18万元;租户满意度达95%。

附件3:《2021年度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绩效自评表》

(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预算安排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预算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提高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和使用效益。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该项目预算编制重要依据。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根据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绩效评价报告,科学合理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我部门无此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部门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pdf
附件:2 人社局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pdf
附件:3 人社局项目绩效自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