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9
李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设岗比例的建议》收悉。现结合相关政策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创新县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34号)第9条 拓展人才成长空间:全面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建立健全个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基层教育、卫生、农业、文化、科技等行业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提高至15%。同行业或职能相近的小规模事业单位可联合设岗,共享相关岗位结构比例。对单位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单位没有相应空岗的,可以通过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为我市人社事业的发展出谋划策。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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