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市人社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2021年4月至12月。
详见附件。
由牵头科室做好业务指导,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级抽查计划、后续监管衔接、抽查结果情况通报等相关工作。
(一)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对用人单位禁止招用未成年人、使用童工、为童工介绍就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三)对用人单位保障女职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检查;
(四)对用人单位保障劳动者人身自由、休息权和工资收入权益行为的监督检查;
(五)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对职业中介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对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
(八)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
(九)对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台港澳人员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检查方式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与网络检测相结合的方式。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四不准”原则
所有抽查计划必须纳入省级双随机监管平台实施,不准“平台外操作”;所有抽查对象、检查人员必须按随机抽取名单执行,不准随意调换;所有检查事项必须按清单执行,不准随意增减;所有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按时公示,不准拖延公示或隐匿检查结果。
(二)落实监管责任
对守信企业,可以合理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应当适当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加大对劳务派遣公司、举报投诉多发行业企业的抽查力度,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立案处理。
(三)强化检查结果应用
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与信用体系建设、“黑名单”管理工作的有效对接,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公安、金融等部门通报抽查情况,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附件: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
附件
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单位: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抽查计划名称 | 牵头科室 (单位) | 涉及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 | 抽查次数 | 抽查时间 | 是否联合抽查 | 联合部门名称 |
2021年度十堰市人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劳动关系科 |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遵纪守法情况的检查 | 市本级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 17% | 1 | 5月 | 是 |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管局 |
2021年度十堰市人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 对建筑施工项目工资支付、参保缴费、规范用工检查 | 市本级建筑施工项目 | 10% | 2 | 6月 11月 | 是 | 市住建局 市市场监管局 |
2021年度十堰市人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 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安全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情况检查 | 市本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 20% | 1 | 7月 | 否 | |
2021年度十堰市人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 对各类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参保缴费、规范用工检查 | 市本级各类用人单位 | 1% | 1 | 9月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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