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0851/2021-4741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19日 13:09:26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文号
/

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市人社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4月至12月。

  二、检查对象范围

  详见附件。

  三、组织实施

  由牵头科室做好业务指导,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级抽查计划、后续监管衔接、抽查结果情况通报等相关工作。

  四、检查内容

  (一)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对用人单位禁止招用未成年人、使用童工、为童工介绍就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三)对用人单位保障女职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检查;

   (四)对用人单位保障劳动者人身自由、休息权和工资收入权益行为的监督检查;

   (五)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对职业中介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对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

  (八)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

   (九)对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台港澳人员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检查方式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与网络检测相结合的方式。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四不准”原则

  所有抽查计划必须纳入省级双随机监管平台实施,不准“平台外操作”;所有抽查对象、检查人员必须按随机抽取名单执行,不准随意调换;所有检查事项必须按清单执行,不准随意增减;所有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按时公示,不准拖延公示或隐匿检查结果。

  (二)落实监管责任

  对守信企业,可以合理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应当适当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加大对劳务派遣公司、举报投诉多发行业企业的抽查力度,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立案处理。

  (三)强化检查结果应用

  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与信用体系建设、“黑名单”管理工作的有效对接,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公安、金融等部门通报抽查情况,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附件: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


附件

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单位: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抽查计划名称

牵头科室 (单位)

涉及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范围

抽查比例

抽查次数

抽查时间

是否联合抽查

联合部门名称

2021年度十堰市人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劳动关系科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遵纪守法情况的检查

市本级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17%

1

5月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度十堰市人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对建筑施工项目工资支付、参保缴费、规范用工检查

市本级建筑施工项目

10%

2

6月  11月

市住建局  

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度十堰市人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安全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情况检查

市本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20%

1

7

2021年度十堰市人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对各类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参保缴费、规范用工检查

市本级各类用人单位

1%

1

9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