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15年12月01日 22:55:41
来源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
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十堰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公布2012年度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及附表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hbsyrs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十堰市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十堰市市府路9号;邮编:442000;电话:0719-8652168;传真: 0719-8663246)。

一、概述

2012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政策法规

一是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局信息中心具体办理,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二是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提高了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日常工作中我局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一是推进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方案,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编制了《十堰市人社局信息公开指南》,并绘制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图,及时上网发布。二是按照全面、准确、公开、便民的原则,结合实际,我局在机关网站公开栏目设置了领导机构、部门职能、内设机构、工作动态、法律法规等多个栏目,主动地公开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人社信息和动态,及时公开信息。

(三)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之中,认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截至目前,我局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按照全面、准确、公开、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市委、是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到重点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的内容和范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在机关网站公开栏目设置了领导机构、部门职能、内设机构、工作动态、法律法规等多个栏目,主动地公开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人社信息和动态,全年主动公开信息的信息25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针对依申请公开,我局多次组织职能科室就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方法、步骤进行学习,并确定专人完善各类制度,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12年全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2年,共接受群众咨询3.3万余次,其中,电话咨询   2800次,服务窗口当面咨询接待3余次,网上咨询1714人次,受理投诉197人次,目前已全部办结。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5件并全部办结,其中维持3件,申请人撤诉2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58件,其中胜诉22件,撤诉22件,其他情况14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网络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塑造亲民、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工作,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把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开。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主体,并将应予公开的目录和具体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二是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要求,及时上传相关信息资料,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报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收集和整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资料等,力争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