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 省商务厅 省妇联关于实施康养技能人才培训计划打造“湖北护工”品牌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3号)、省人社厅《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64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对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等2家单位申报“湖北护工”培训补贴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享受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培训缴费情况,补贴将拨付至相应单位或个人。
联系电话:0719—8602346
电子邮箱:syrszjk@163.com
联系地址: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民服务中心b栋20楼2012室)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日
附件: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湖北护工.xlsx
附件:十堰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湖北护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