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0851/2023-10008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01日 10:52:36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文号
十职改办〔2023〕1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及中央、省驻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关于调整全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8〕3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人员范围

全市申报2023年度工程技术、农业、新闻、文化、档案等专业中初级职称,以及中小学教师初、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未取得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人员,包括需要转评职称人员、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已过期的人员。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实行空岗报考;卫生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另行通知。

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四个级别,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可自愿报名参加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其中,乡镇所属中小学校教师,可由学校在综合考察测试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基础上形成水平能力测试推荐意见,推荐结果当年有效;城区教师在乡镇农村学校支教满一年以上,从第二年开始,继续支教期间申报职称可不参加统一水平能力测试,由所支教乡镇学校考核推荐,推荐结果当年有效。聘用(人事关系)在乡镇基层学校的教师长期脱离乡镇基层教学岗位,从第三年开始,申报职称不再享受统一水平能力测试免试政策等其它基层优惠政策,应该参加统一水平能力测试。各学校考核测评方案和结果应及时在校内公示并分别报所在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和教育局备案,考评结果当年有效。9月底前未完成报备的学校不得推荐申报职称。

党校、中专(中职)学校中、初级讲师系列水平能力测试仍采取“说课评教”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说课评教”方案由各校结合单位实际拟定,自行安排测试时间,各学校考核测评方案和结果及时在校内公示并分别报市职改办备案,考评结果当年有效。市职改办将视情况对各学校测评工作进行巡视指导。

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学历与从事专业一致,符合(鄂职改办〔2013〕72号)文件规定见习期满后考核定职(简称初定职务)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不参加水平能力测试。

2023年度全市中、初级水平能力测试共分五个系列、40个专业(见附件1),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分四个级别、4个学段(见附件2)。凡我市水平能力测试中未列入的专业(如:播音主持、艺术等),可报名参加省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职改办)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

二、测试的内容和方式

水平能力测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从事专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在国内外的前沿发展情况;从事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其教学理论水平、教育理念和在教学实践中运用的能力,分级别(学段),不分具体专业;考生报名时,应根据本人现教学学段、拟申报级别,报名参加考试。水平能力测试为闭卷机考,考试科目为一科。

三、报名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24日。

2、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24日。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9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5、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二)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报名基本流程为“报名信息填报—电子照片上传—信息确认—报名表格打印—网上缴费”,上述流程需全部完成并缴费成功,方可参加水平能力测试。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平台填报时,要详细填报本人工作单位 (如:××县×镇××单位), 联系电话填报本人手机号码,同时上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10Kb-30Kb之间,分辨率300×215像素以上,五官轮廓清晰,不得P图)。在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后,需确认报名信息,并在线打印《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打印《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后,需使用中国建设银行手机银行APP或手机微信程序扫码登录报名表上的缴费客户端进行缴费,缴费时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在考试报名费选项中选择缴费金额,并详细填写报考人员信息进行缴费。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报考信息确认后不予更改,报名咨询电话:8650722。

四、测试(笔试)收费标准

按鄂财综发〔2011〕32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有关文件规定,初级20元/人,中级50元/人,高级100元/人。

五、测试结果及使用

中、初级各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控制在80%以内;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测试结果在十堰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不发放合格证书,考生可登录十堰市人社局网站/职称评定/水测成绩查询栏查询成绩并打印留存。本次水平能力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20年度及以前取得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不再有效。

水平能力测试是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凡测试专业与实际岗位、与参加评审时申报的专业不一致者,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测试合格成绩不在有效期的(2020年及以前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不再有效),测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省职改办公布的相应系列申报要求的,不能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申报评审。

十堰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附件1:

十堰市专业技术职务中初级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目录

(非教师专业)

系列名称

笔试专业名称

笔试对象及适用范围

农业

畜牧兽医

家禽、家畜的育种/养殖/疾病防治;动物营养

农业机械

农业机械管理/开发与推广/设计与制造、修理

土肥植保

土壤肥料、土化/植物保护

茶叶果树

茶叶栽培、育种、加工/果树栽培、育种

农业技术

农学(技术)/农业技术推广

水产技术

水产科研、生产、加工、监测/水产技术推广

新闻

新闻

新闻单位的编辑及研究人员/记者及研究人员

工程

技术

园林绿化

城市园林绿化/设计/花卉盆景、园艺

林业工程

林学/森保/野生动植物保护/木材加工

给排水

给水排水/污水处理/环卫

建筑电气

建筑电气

建筑施工

施工、安装、质量、安全、监理

建筑结构

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设计

暖通

建筑空调采暖、冷热源系统

燃气

燃气、供热工程

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理论与教学

装饰装修

装饰装修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系统工程/电子仪器与测量/电子专用设备

工程造价

工程概预算/劳动定额

路桥

交通技术的管理、工程科学研究/桥梁工程施工

市政工程

市政道路

水利电力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测量、工程电气/水资源

机械

机械设计与制造、金属加工与处理、焊接工艺及设备

环保

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监理

广播电视工程

广播中心工程/电视中心工程

测绘

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导航电子地图制作

岩土工程

岩崩滑坡地质灾害预防/冶金地质勘探

土地管理

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评价/土地价格评估与检测/土地整理/土地技术咨询与服务

建筑材料

建筑材料生产/应用或施工

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管理

建设工程现场施工

工程检测

检测建筑工程安全

质量

质量

计量

计量

文化

群众文化

群众文化理论

图书资料

图书馆工作岗位

档案

档案事业管理单位/专门从事档案工作在岗人员

文物博物

文物保管与保护/陈列与宣教/考古

医药工程

医药

医药、医疗器械岗位上,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制药机械、药用包装的设计、开发、生产、技术、质量控制

医疗器械

附件2:

十堰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目录

系列名称

笔试学段名称

级    别

笔试对象及适用范围

高中

初级

中级

高级

正高级

高中学段从事教学、教研工作专业技术人员

初中

初级

中级

高级

正高级

初中学段从事教学、教研工作专业技术人员

小学

初级

中级

高级

正高级

小学学段从事教学、教研工作专业技术人员

幼儿园

初级

中级

高级

正高级

幼儿园学段从事教学、教研工作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