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十堰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伤预防监测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0851/2025-02628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17日 17:10:27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文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社会保险局,各用人单位:

为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率,规范工伤预防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0号)、《湖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17〕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关于湖北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14号)和《湖北省工伤预防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22〕4号)等规定,结合市本级工伤事故预防管理、职业病防治和工伤保险工作实际,现将建立十堰市工伤预防监测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伤预防数据分析机制

(一)建立工伤数据统计与分析机制

通过对本年度的工伤认定相关业务数据分企业、分行业,事故类型等进行统计,综合分析我市参保企业工伤事故工伤事故总量与发生率等指标;准确掌握各行业领域的工伤事故形势确定下一年度工伤预防重点行业、企业以及重点预防内容。

(二)建立健全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机制

组织并邀请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工伤预防重点企业法人召开工伤预防联席会议,频次不低于一年两次。各成员单位对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工伤事故典型案例、工伤预防重点任务落实与整改情况等情况进行通报。不定期对辖区内参保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二、建立工伤隐患排查整改机制

(一)开展重点企业专项调研

通过数据分析选定我市重点企业开展专项调研,在企业调研过程中对重点岗位开展岗位风险分析,辨识岗位主要风险,消除岗位事故隐患,形成“一企一策”,并以风险分析辨识为指引定制企业调研分析报告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内训工作。

(二)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工作

面向全市用工企业,深入开展工伤预防宣传。邀请安全生产专家职业病防治院相关领导针对机械制造业、劳务派遣行业、高危风险业和新业态群体相关企业开展线下大型专题培训,对于行业内工伤事故发生原因进行深度剖析,并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为企业调研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提供整改思路。

(三)开展重点企业“回头看”工作

针对有重大事故发生、工伤事故频发企业开展“回头看”行动。对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及时整改的用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建立工伤预防考评机制

(一)建立工伤预防企业红白榜制度

对辖区内参保的工伤预防先进企业或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明显的,列入工伤预防红榜予以通报表扬,并组织重点企业实地参观,分享工伤预防先进做法与心得。对工伤事故频发、工伤预防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列入工伤预防白榜予以通报批评 。

(二)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考核机制

严格工伤预防第三方服务机构资格条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程序,落实全省工伤预防项目评估验收办法。加强对工伤预防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按照项目进展安排全程检查、全程跟踪、全程问效,促进提高工伤预防工作的实效。

(三)建立工伤缴费费率浮动机制

在依据行业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充分发挥浮动费率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上浮或下调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通过工伤保险费率杠杆,倒逼企业深入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提高生产安全的主动性、自觉性,促进用人单位主动做好工伤预防。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