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人社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的公告

索引号
011080851/2025-05896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15:58:34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文号


根据《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为方便广大群众及市场主体反映十堰市人社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现将市人社局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1.投诉举报来信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市人社局法规科收,邮编442000。

2.投诉举报电话:0719-8683665。

3.投诉举报电子邮箱:sysrsjfgk@163.com。

二、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一是行政许可方面: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二是行政检查方面: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检查频次过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问题;逐利检查、任性检查的问题;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的问题;运动式检查、“走过场”检查的问题。

三是行政处罚方面:对企业处罚依据适用不准确的问题;自由裁量权滥用的问题;证据收集不规范、处罚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的问题;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的问题。

四是行政强制方面: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的问题。

五是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方面。主要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未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自由竞争的问题;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表彰、考核等活动的问题;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简单化禁止,阻碍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问题;在规范性文件中,为第三方机构违法设立行政审批权的问题;在开展专项整治、清理整顿等活动中采取普遍停产、停业措施的问题等。

三、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我局在受理投诉、举报材料后,将严格保密,认真核实,并将调查处理结果第一时间告知举报、投诉人。

特此公告。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