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堰市2025年度艺术专业技术职务 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0851/2025-1218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20日 17:34:56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文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及中央、省驻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湖北省艺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5年度艺术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及专业

凡符合有关文件规定,拟申报艺术专业中初级职称,未获得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测试艺术系列共八个专业类别(详见附件1)。

二、测试的内容和方法

水平能力测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在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从事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应试人员登记时,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及拟申报评审的专业,选择相应的级别及专业登记参加测试。水平能力测试根据专业特点,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三、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

1.参加测试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择相应专业和级别申报,各单位填报《十堰市艺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统一到市文旅局人事科办理报名手续,不受理测试人员个人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参加测试人员学历证书和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现场核查后留存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测试人员填报《十堰市艺术专业人员水平能力测试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同时提供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剧本、舞美设计效果图、代表性文章或已产生一定社会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材料一式一份(均需正式打印)。

3.报名时间、地址及电话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3月28日。

报名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52号,市文旅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8125129。

四、时间及考点安排

测试地点:地点安排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另行通知

测试时间:时间安排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另行通知

五、测试相关要求

1.文化艺术行业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不指定复习教材和答题范围,不举办培训班。

2.测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通知的时间参加,未按时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

3.参加测试人员,要进行专业能力的现场展示,其中演奏人员应自带本专业乐器,编剧、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技术专业人员要提供能反映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最高水平的代表作品1—2件供面试专家评分。测试现场备有钢琴、CD机、软毯子、把杆等,戏曲、舞蹈等类测试有铜器或音乐伴奏。

六、测试结果和成绩使用

中、初级艺术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结果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不发放合格证书,考生可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成绩并打印留存。本次水平能力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

水平能力测试是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凡测 试专业与实际岗位、与参加评审时申报的专业不一致者,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测试合格成绩不在有效期的(2022年及以前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不再有效),测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省职改办公布的相应系列申报要求的,不能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3月13日


附件:1.十堰市艺术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目录.docx
附件:2.十堰市艺术专业人员水平能力测试登记表.docx
附件:3.十堰市艺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