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局,各就业创业定点培训机构:
为规范我市就业创业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质效,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全市就业创业定点培训机构进行了年度检查评估,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检评估结果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通过审核材料、现场查看、审阅档案、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各就业创业定点培训机构的承训资质、培训服务、培训质效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核查,确定全市46家就业创业定点培训机构年检合格,继续确定为2026年度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按规定承担政府补贴性就业创业培训任务(具体机构名称及补贴性培训职业工种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定点机构准入与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办学资质、场地、师资、实训设备等条件开展定点认定,实行年度审核与退出机制,对年检不合格、培训质效差、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坚决暂停或取消定点资格,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紧扣产业需求优化培训供给。聚焦本地重点产业、急需紧缺工种设置培训项目,培训计划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推行“需求+培训+评价 +就业”一体化模式,优先支持项目化培训,校企合作、订单定岗培训,杜绝低质化、同质化培训。
(三)规范培训全流程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开班报备、开班必查、随机抽查制度,落实实操课时占比不低于70%、总课时达标、请假补训等要求;培训全程纳入全省统一信息系统,做到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全程留痕。
(四)强化培训考核与质效导向。技能培训实行理论闭卷+实操考评,优先使用省级题库;以取证率、结业6个月内就业创业率为核心评价指标,考核结果与补贴拨付比例、定点资格直接挂钩。
(五)强化后续服务与公开透明。培训机构须为学员提供技能评价、岗位推荐、就业指导等后续服务;各地定期公开定点机构、培训项目、补贴标准、开班及拨付信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压实监管责任与违规惩戒。人社部门落实谁审核、谁补贴、谁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数据比对;定点机构严禁虚假培训、买卖生源、分包转包、套取资金,违者追回补贴、取消资质,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