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索引号
011080851/2024-32309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十堰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02日 09:25:37

一、享受标准

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二、享受范围、条件

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并办理就业登记的中小微企业。

三、政策时限

按文件规定执行。

四、必备材料

《十堰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

五、受理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茅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8789595,地址: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36A号;

张湾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8518092,地址:张湾区高端装备工业园研发中心8楼;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局:6100970,地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东路118号,林安国际会展中心一层北厅政务服务中心;

丹江口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5210208、5233747,地址:丹江口市车站路30号;

郧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7231305,7209813,地址:郧阳区城关镇郧阳路75号;

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6227291,地址:郧西县城关镇富康大道70号;

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205329,地址: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35号;

竹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4225218,地址:竹山县城关镇经纬大道16号2幢;

竹溪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729862,地址: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11号;

武当山特区劳动就业管理局:5661552,地址:武当山特区车站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