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标准
在人社定点培训机构参加有组织的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的可以享受补贴。
二、享受范围、条件
培训对象是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三、必备材料
1.《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2.《就业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
3.《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
4.《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现场检查确认表》;
5.授课视频资料(培训机构归档备查);
6.机构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提供代为申请协议书。
四、受理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8650103,地址:人民北路15号;
茅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8789329,地址:重庆路536A;
张湾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8518608,地址:建设大道27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科技研发中心8楼;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局:6100970,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东路118号;
丹江口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5231408,地址:丹江口市车站路30号;
郧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7223102,地址:郧阳区城关镇郧阳路75号;
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6227188,地址:郧西县城关镇富康大道70号;
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222979,地址:诗经广场政务中心;
竹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4230612,地址:城关镇纵横大道5号;
竹溪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723882,地址:城关镇人民路11号;
武当山特区劳动就业管理局:5661552,地址:武当山特区车站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