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培训补贴

索引号
011080851/2024-32316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十堰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02日 09:29:47

一、享受标准

在人社定点培训机构参加有组织的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的可以享受补贴。

二、享受范围、条件

培训对象是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三、必备材料

1.《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2.《就业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

3.《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

4.《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现场检查确认表》;

5.授课视频资料(培训机构归档备查);

6.机构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提供代为申请协议书。

四、受理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8650103,地址:人民北路15号;

茅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8789329,地址:重庆路536A;

张湾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8518608,地址:建设大道27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科技研发中心8楼;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局:6100970,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东路118号;

丹江口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5231408,地址:丹江口市车站路30号;

郧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7223102,地址:郧阳区城关镇郧阳路75号;

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6227188,地址:郧西县城关镇富康大道70号;

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222979,地址:诗经广场政务中心;

竹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4230612,地址:城关镇纵横大道5号;

竹溪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723882,地址:城关镇人民路11号;

武当山特区劳动就业管理局:5661552,地址:武当山特区车站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