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
哪些单位可以查阅档案,如何办理?
查阅档案的方法:
1、公安部门、安全部门、检察部门以及公证处等单位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档案。查阅人须为两名中共党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查阅。
2、设有党委(含独立总支)的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可查阅存档人员人事档案。查阅人须为两名中共党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查阅。
3、未设党委(含独立总支)的用人单位,如需要了解存档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可申请由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代为查阅或出具相关人事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