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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人才政策速递⑥|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迁安置政策

2023-01-30    来源:市人社局

一、哪些人可以享受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政策?

1、市域外全职引进我市工作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2、武当金卡持卡人。

3、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符合上述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当前不在十堰市就业,或处于非就业状态的,可享受相关安置政策。

二、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迁安置的原则是什么?

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迁安置遵循“合规、对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协调,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国资委、人才所在单位分工协作,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配合落实。

三、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迁安置的方式有哪些?

1、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到我市就业,按照我市调配有关规定,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职责,会同市委编办、相关县(市、区)组织及机构编制部门、人才所在单位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空编情况,人才配偶原单位性质、原工作岗位性质、专业等,按照人岗相宜原则确定安置单位,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2、属国有企业正式录用的在职在岗人员,由市国资委牵头,根据随迁安置对象原单位性质、原工作岗位性质、专业及个人意愿等协调安排到国有企业。

3、属其他身份的,根据随迁安置对象就业履历及个人条件,由市人社局、引进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协助解决。

四、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迁安置的流程是什么?

1、人才本人向人才引进单位提出申请,人才引进单位审核把关后,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包括:

①人才所在单位关于协助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迁安置工作的公文函件。

②《十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迁安置申报表》。

③高层次人才在十堰市工作的相关证明,包括:劳动合同、任职证明,武当人才卡。

④随迁安置对象在职在编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表(或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等复印件。

2、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市委人才办。

3、市委人才办会同有关单位审核确认后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对象,协调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相关县(市、区)委组织部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初步安置方案,并做好安置工作,原则上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咨询电话是多少?

咨询电话:十堰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0719-811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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