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6 来源: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已参加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的施工企业要求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获取“十堰市企业征信评定等级报告书”且总公司注册地在十堰市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承包企业,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登录“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政务服务平台”(https://gzqx.chutianyun.gov.cn)“用人单位”—“在线书面审查”端口,按照书面审查填报说明(见附件),完成书面审查材料的填报。
二、用人单位网上申报后,应于5至7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查询审核情况,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初审意见做好相关工作。
如有疑问,请联系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联系电话:0719-8681375。
附件: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办理操作流程
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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