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单位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扶持政策。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4、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经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业务,拟定本市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组织拟定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中央、省转移支付相关社会保险资金和市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参与拟定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定应对预案,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我市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选拔培养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定吸引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定居和创新创业政策。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8、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拟定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定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正县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17个机构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职工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档案管理科、人事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5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科科长1名、工会主席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目前实有行政编制在职人员56人,工勤编制4人,退休人员73名,离休人员2名。
第二部分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单位决算表
(内容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收入总计2049.97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73.51万元),支出总计2049.97万元。收入总计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94万元,增加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安可替代工程、专技人才奉献岗位、抗疫先进个人经费。
支出总计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94万元,增加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安可替代工程、专技人才奉献岗位、抗疫先进个人经费。
二、2021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收入合计1976.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6.4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
三、2021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支出合计204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5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2.95%;项目支出349.4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7.05%。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976.46万元,支出1976.4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31.57万元,增加7.14%;支出增加 131.57万元,增加7.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安可替代工程、专技人才奉献岗位、抗疫先进个人经费。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976.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976.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156.1万元,占总支出的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0.01万元,占总支出的82.98%;卫生健康(类)支出102.24万元,占总支出的5.17%;住房保障(类)支出78.11万元,占总支出的3.9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49.27万元,支出决算为197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8%。其中:
科学技术(类)支出156.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了156.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78.1万元、安可替代办公经费28万元、专技人才岗位奉献经费5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0.0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了353.4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了退休人员抚恤金、专技人才奉献岗位经费、困难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类)支出102.2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了17.6万元,主要是追加了抗疫先进个人一次性奖金。
住房保障(类)支出78.1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2021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9.7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3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01万元,减少0.01%;较上年支出减少2.61万元,减少26.33%;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2.42万元。主要用于部、省人社部门和有关单位来我系统视察、督查、检查、考察人社系统工作等公务接待。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9万元,减少86.17%;较上年支出减少0.62万元,减少20.39%;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7万元,较上年数减少0.18万元,减少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2021年从紧从严控制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个,涉及资金 115.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十堰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落实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明确支出方向,强化项目经费管理,有力保障和推动了人社局各项职能工作。项目支出结果较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整体绩效评价情况来看,人社局将绩效评价作为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健康体检机会,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加强资金管理,预算绩效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附件2:《2021年度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体绩效自评表》
(六)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工伤认定调查、劳动能力鉴定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14万元,执行数1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当年工伤认定完成1869件;劳动能力鉴定完成1558人次。
2、社保扩面经费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20万元,调整预算17.23万元,执行数17.2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当年养老保险参保62.2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4.9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8.54万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344.88万人。
3、职称评审费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10万元,执行数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举办各类评审会6次;入库专家69人;获得中、高级任职资格人数不超过申报人数的80%;激励专业技术人才竞争发展,为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4、事业单位招考工作经费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65万元,调整预算54.52万元,执行数54.5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发布事业单位招聘5次;事业单位招聘450人;参加面试人员满意度在95%以上。
5、“支农支教支医扶贫”人员招考经费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12万元,执行数1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招考210人;新招人员100%到岗;考场秩序良好,零差错。
6、“房屋出租成本”人员招考经费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8万元,执行数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出租房屋6户;房租收入27.18万元;租户满意度达95%。
附件3:《2021年度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绩效自评表》
(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预算安排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预算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提高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和使用效益。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该项目预算编制重要依据。
2.单位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根据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科学合理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pdf
附件:2 人社局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pdf
附件:3 人社局项目绩效自评表.pdf